北京市天龙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一次股东大会于1996年5月23 日在中国棋院二 楼会议室召开,出席会议股东50名,代表公司股份48319270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 43.4%,符合公司章程和有关法规。经大会审议,作出如下决议:
    1、批准1995年度公司董事会工作报告;2、批准1995年度公司监事会工作报告 ;3、批准公司1995年度财务决算和1996年度财务预算报告;4、批准公司 1994 年、 1995年分红方案;公司1995年实现净利润24871531.49 元 , 加 1994 年未分配利润 17829835.42元,可分配利润为42701366.91元,提取10%法定公积金,提取5%法定公益 金,提取10%任意公积金,分红方案为:每十股派发现金红利2.20元(含税)元。除权日 期另行公布;5、批准公司章程修改方案;6、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分公司 重新登记的报告;7、选举李冀中、郭际、李武、刘凤云、濮复中、兰培植、曹建伟、 郭长华、韩焕岭、符敬群、唐苏政、刘祝平、张瑞荇为第三届董事会董事;8、选举 吴培华、刘金霞、刘紫云、张秀稳、田作安为第三届监事会监事。
    特此公告
    
北京市天龙股份有限公司    一九九六年五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