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北京兆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自2000年12月8日经过重大资产重组后,公司办公地址已于2001年1月2日自北京市崇文区白桥大街12号迁到北京市朝阳区酒仙桥路14号,地处北京市中关村科技园区电子城科技园;并已于2002年6月11日取得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高新技术企业批准证书》,但公司纳税地址一直未有变更。
    近日获北京市崇文区国家税务局和北京市崇文区地方税务局批准,同意公司国税和地方税纳税地址变更为北京市朝阳区国家税务局、北京市朝阳区地方税务局。至2005年4月20日止,公司已取得北京市朝阳区国家税务局和北京市朝阳区地方税务局税务登记证;并经北京市朝阳区地方税务局核准,开始享受北京市中关村科技园区高新技术企业优惠政策,其中企业所得税原按33%税率征收,现按15%税率征收。
    
北京兆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5年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