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兆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第八次监事会于2005年3月28日上午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监事5人,实到监事5人,会议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监事会召集人张东明先生主持,出席会议监事一致审议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200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04年,公司监事会认真履行《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赋予的职责,本着维护股东权益和公司利益的原则开展工作,共召开一次监事会会议,列席十次公司董事会,对公司依法经营运作、财务活动、经理和高级管理人员执行职务等情况进行监督。
    监事会对公司2004年度的经营运作和财务活动情况进行了严格监察,现就有关情况独立发表意见如下:
    (一)监事会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对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召开程序、议案事项、决议执行情况等进行了监督,认为报告期内公司在管理运作方面遵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进行,遵守国家各项法律法规,逐步建立起较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保证了公司的依法规范运作;同时公司董事、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在履行职务时均无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利益以及侵犯股东权益的行为。
    (二)监事会通过认真核查,认为报告期内公司已制定了财务管理的相关制度并执行,会计核算制度符合规定;有关变更会计政策的程序合法、依据充分;北京市京都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出具的2004年度审计报告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三)公司最近一次募集资金计划是依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发(1995)47号文批复,于1995年11月18日前完成。1995年至今,尤其是公司进行重大资产重组后,未有新募集资金事项发生,也未有延续到2000年12月8日公司进行重大资产重组后使用的情况。
    (四)公司监事会认为:报告期内,公司收购、出售资产交易价格合理,没有发现内幕交易的存在,没有发生损害部分股东的权益或造成公司资产流失的事项。
    (五)公司监事会认为:报告期内,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价格公平公允,程序完备,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和股东权益的情况。
    该项议案需提交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2004年年度报告》和《2004年年度报告摘要》
    三、审议通过《200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公司第五届监事会于2005年6月27日任期届满,现公司拟进行监事会换届选举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届监事会提议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由五名监事组成:其中两名职工代表监事史辉先生和全照明先生已由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股东单位提名的监事候选人张东明先生、张静先生和徐德昌先生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该项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北京兆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05年3月28日
    附件一: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简历
    张东明,1952年出生,大学学历,高级政工师。曾任北京半导体器件三厂党委副书记、北京市人民政府电子工业办公室监察处处长。现任北京电子控股有限责任公司纪委副书记、监察处处长、本公司监事会召集人 。
    张静,1958年出生,大学学历,政工师。曾任国营798 厂组织部干部、分厂厂长兼党办主任,北京易亨集团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现任北京电子控股有限责任公司机关党委书记、组织处副处长,本公司监事 。
    徐德昌,1947年出生,大专学历,经济师。曾任国营第七三八厂行政处处长,房产处处长,副厂长兼工会主席, 北京兆维电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副总裁,本公司董事,现任北京兆维电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监事、总裁助理,本公司监事 。
    附件二:北京兆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职工代表大会决议
    北京兆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职工代表大会于2005年3月18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与会职工代表经集体讨论,一致选举史辉先生、全照明先生作为职工代表出任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监事。
    
北京兆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工 会
    2005年3月18日
    附:职工代表监事简历
    史辉,1946年出生,大学学历,工程师。曾任北京兆维电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行政处处长、书记,离退休处处长、书记,组织部部长,北京兆维电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党委委员。现任本公司分党委副书记、工会主席,本公司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 。
    全照明,1947年出生。曾任北京兆维电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机箱分公司采购部经理、北京兆维电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机箱分公司制造部党支部书记、本公司交换设备分公司生产部党支部书记。现任本公司交换设备分公司党总支书记,本公司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