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兆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第二十一次董事会于2004年4月19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董事11人,实到董事11人。会议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会议董事审议通过《关于转让公司在兆维康卓(北京)科技有限公司全部出资权益的议案》。
    一、关联交易概要:
    兆维康卓(北京)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兆维康卓")是经北京兆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第十一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决议,由北京兆维晓通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兆维晓通")和公司之控股子公司北京兆维光通信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通信")于2003年6月共同投资成立,注册资金2000万元人民币,其中兆维晓通以现金1600万投入,占注册资本的80%,光通信以现金400万投入,占注册资本的20%。
    公司出于产业结构调整的需要,拟将所持有的兆维康卓40%出资权益以400万元的价格全部转让给中通新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通新业”)。兆维康卓另一股东兆维晓通已声明放弃优先购买权。
    该事项属于关联交易,表决时五名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郜卓先生、刘丹萍女士、吕廷杰先生和李仁玉先生对本次关联交易出具了赞同意见(详见《北京兆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意见》)。
    二、关联方介绍:
    1、 公司:
    公司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酒仙桥路14号,目前主营业务集中在光通信和通信及相关设备制造、金融设备制造领域。
    2、 光通信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酒仙桥路14号,注册资本4000万元,为公司持有75%股权的控股子公司。
    3、 兆维晓通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酒仙桥路14号,注册资本5000万元,为公司控股股东北京兆维电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持有50%股权的控股子公司。
    4、中通新业: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酒仙桥路14号,注册资本3000万元,持有兆维晓通50%的股权。其控股股东王海威先生现任公司控股股东北京兆维电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副总裁。
    四、关联交易协议内容和定价政策:
    兆维康卓2003年实现净利润0.39万元,截至2004年2月,其未经审计的净资产额为1967.74万元,本年实现净利润-32.32万元。
    经公司与中通新业协商,确定本次转让款总额为400万元,在协议生效后10个工作日内由中通新业向公司一次性全额支付。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关联交易价格公允,未有损害公司及非关联股东的利益。
    五、进行本次关联交易对本公司的影响:
    本次关联交易,符合公司产业资源整合及经营战略调整的需要,有利于公司经营状况的改善。
    六、 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本次关联交易客观公允,交易条件公平、合理,未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本次关联交易经公司第五届第二十一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关联董事都已经回避表决,会议审议程序合法有效。
    七、 本次关联交易生效条件:
    本次关联交易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后生效。
    八、 备查文件:
    1、《兆维康卓(北京)科技有限公司出资权益转让协议》
    2、公司第五届第二十一次董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北京兆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4年4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