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兆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第十八次董事会于2003年12月17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董事11人,实到董事7人,副董事长张瑞林先生、董事张英朝先生因故未能出席会议,分别授权委托董事栾永良先生、董事长赵炳弟先生代为表决;独立董事吕廷杰先生、刘丹萍女士因故未能出席会议,分别授权委托独立董事李仁玉先生和郜卓先生代为表决。会议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会议董事一致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机构调整的议案》
    根据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对公司本部的组织机构进行调整如下:
    (一)撤消“对外合作部”和“项目投资部”;
    (二)成立“市场与投资部”;
    (三)原“对外合作部”和“项目投资部”的职能做如下调整:
    1、原“对外合作部”的宣传、媒体监测等业务转由“办公室”负责;
    2、原“对外合作部”的参股公司管理业务转由“企管部”负责;
    3、原“对外合作部”的语言支持业务转由“市场与投资部”负责;
    4、原“项目投资部”的所有业务全部转入“市场与投资部”。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调整派出北京兆维光通信技术有限公司董事的议案》
    根据《北京兆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整改报告》的承诺,公司将于2003年底前更换完毕子公司中由北京兆维电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人员出任的董事。按照公司《子公司管理办法》中的相关规定:“公司对子公司投资总额低于公司净资产的5%(含5%)时,派出董、监事由总经理办公会审议决定;公司对子公司投资总额高于公司净资产5%时,派出董、监事由总经理办公会审议、提名,报请公司董事会决定。”,现更换公司之子公司北京兆维光通信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通信”)的派出董事,内容如下:
    (一)宋士军先生不再担任光通信董事、董事长,提名公司董事、总经理刘会阳先生担任光通信董事、董事长。
    (二)荣春梅女士不再担任光通信董事,提名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陈丹女士担任光通信董事。
    三、审议通过《关于收购北京兆维电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在华鑫金融设备系统有限责任公司股份的议案》(详见《关联交易公告》)
    四、审议通过《关于向华夏银行北京京广支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由于公司预期明年现金流量需求将进一步加大,为保证明年的资金需求,公司拟向华夏银行北京京广支行申请人民币伍仟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期限为一年,主要用于流动资金的周转。此项授信由北京兆维电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提供担保。
    特此公告
    
北京兆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03年1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