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天龙股份有限公司1995年增资配股补缴款工作已经于10月27日结束,考 虑到本公司部分股东因故未能按时缴款配股,经和主承销商中国国际信托投资公司 协商,决定安排一次补缴款。望本公司有关股东凭身份证、股东帐户卡及有关证件, 在指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办理补缴款手续。本次补缴款结束后,本公司和主承销商不 再办理补缴款。本次未予认购者视作自动放弃。
    1、时间:1995年10月31日(星期二)上午:9:00-下午15:00
    2、地址:上海市延安中路818号中信上海信托公司静安证券营业部
    3、本公司股东凭本人身份证、 股东帐户卡和有关证件及现金到上述地点办理 配股补缴款手续。
    
北京市天龙股份有限公司    一九九五年十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