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公司于2003年6月17日召开的第二十五次股东大会决议,公司向重庆市迪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简称迪马股份)转让所持四川省广播电视网络有限责任公司(简称四川广电)25%股权。目前我公司已收回股权转让款7000万元,余款将按照协议规定于2003年底收回。四川广电股权过户手续也已完成。
    同时,根据我公司与迪马股份签订的股权转让协议,四川广电的两笔贷款从我公司转由迪马股份提供贷款担保,金额共计17600万元。现根据中国工商银行成都市盐市口支行于2003年7月25日出具的公函,我公司对于四川广电在该行的借款(合同编号:2001年固字第02号)提供的连带担保责任予以解除。根据我公司与中国建设银行成都市第三支行于2003年7月22日签署的《关于解除最高额保证合同的协议》,我公司于2002年3月29日与中国建设银行成都市第三支行签署的2002(最高保)01号《最高额保证合同》予以解除。
    特此公告。
    
北京天桥北大青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03年8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