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决定:于1995年4月18日上午8:30时, 在北京市崇文区天坛东路 80号中国棋院二楼会议室召开1994年度股东大会。会期半天,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 下:
    一、会议主要议程:
    1、审议、批准《一九九四年董事会工作报告》;
    2、审议、批准《一九九四年监事会工作报告》;
    3、审议、批准《一九九四年财务决算、一九九五年财务预算报告》;
    4、审议、批准《一九九四年利润分配方案》;
    [公司董事会提议:
    按税后利润的10%提取法定公积金,按税后利润的10%提取法定公益金,按税 后利润的10%提取任意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20元(含税)]
    5、审议、通过《公司章程(修改草案)》;
    6、其他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事项。
    二、出席会议股东资格:
    1、截至1995年4月6 日在上海证券中央登记结算公司登记在册的持有本公司股 权贰万股以上(含贰万股)的股东;因故不能参加会议的股东可授权委托代理人参 加会议。
    2、不足贰万股的股东,可按每贰万股及以上自行组合, 产生一名委托代表出 席,但需办理授权委托书。
    三、参加会议登记办法及有关事项:
    1、登记手续:凡符合上述资格的股东, 持有关证件来公司办理登记手续:法 人股股东持单位证明、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个人股股东 持本人身份证、股东帐户卡办理登记手续;被委托出席的还必须持有授权委托书。
    2、登记地点:北京市崇文区天坛北里5号楼西侧公司证券办公室
    邮编:100062 联系电话:(01)5112768
    传真:(01)3046225(注:3月26日起北京区号变为010)
    3、登记时间:1995年4月13日至4月14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2:00至6:0 0)
    4、联系人:宋惠玉
    5、交通、食宿费用自理。
    
北京市天桥百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1995年3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