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我公司于2002年11月1日召开的公司第二十四次股东大会通过了受让上海北大青鸟企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青鸟)100%股权的决议(决议公告详见2002年11月2日的《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报》),相关手续正在办理之中。
    据悉,上海青鸟于2002年7月18日与麦科特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麦科特集团)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在取得有关部门的批准后,受让其持有的麦科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麦科特光电,证券代码000150)6858万股国有法人股(占麦科特光电总股本的21.17%)。(相关公告详见2002年7月25日、2002年8月13日的《中国证券报》和《证券时报》)
    2002年11月4日,根据财政部财企〖2002〗459号文批复,上海青鸟获准受让麦科特集团持有的麦科特光电6858万股国有法人股。受让完成后,上海青鸟持有麦科特光电6858万股国有法人股,占其总股本的21.17%,为第一大股东。目前相关股权过户手续正在办理之中。
    特此公告。
    
北京天桥北大青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02年1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