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天桥北大青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按照中国证监会、国家经贸委《关于开展 上市公司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检查的通知》的有关规定, 对本公司现代企业制度建设 进行了认真的自查,以《公司法》、《证券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 规及中国证监会颁布的相关规范性文件为依据,认真进行总结和整改,并如实地填写 了《上市公司建立现代企业制度自查报告》问卷,同时形成自查报告,对本公司现代 企业制度建设方面的现状、欠缺及下一步改进的措施及设想进行了说明。
    本人认为公司《上市公司建立现代企业制度自查报告》的内容真实、全面、客 观地反映了公司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现状。
    特为此发表独立意见。
    
北京天桥北大青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梁湘汉 张连起
    2002年6月26日
     北京天桥北大青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本人在认真阅读北京天桥北大青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提供的关于铁路车站自动 检票机系统无形资产研制背景、后期设计、评估、转让及历次公开披露信息后, 仔 细分析了该项无形资产的现状及市场前景与风险, 认为此次转让能减轻上市公司负 担,出让价格合理,保证了上市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
    特为此发表独立意见。
    
北京天桥北大青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梁湘汉 张连起
    2002年6月26日
     北京天桥北大青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本人通过了解北京天桥北大青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近年的经营情况, 着重了解 了本公司在上海地区的业务发展规模和方向, 认为此次股权受让能够拓展本公司在 上海地区的业务范围,扩大公司利润来源,受让是可行的,定价方式公平合理,能够保 证上市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
    特为此发表独立意见。
    
北京天桥北大青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梁湘汉 张连起
    2002年6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