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天桥北大青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十次股东大会于2001年10月12日在天 桥百货商场七楼会议室召开。受董事长许振东先生的委托, 会议由副董事长徐祗祥 先生主持。出席会议股东14人,代表股权53942141股,占股本总额的39.16%。会议作 出如下决议:
    一、会议以53938764股同意、3377股反对、0股弃权,审议通过了《2001年度中 期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报告》。股东大会批准公司2001年度中期不进 行利润分配;批准公司以2001年6月30日的总股本137752179股为基数,按每10 股转 增 3 股的比例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本次转增完成后 , 公司总股本增加至 179077832股,公司剩余资本公积金为432718383.17元。
    二、会议以53938764股同意、3377股反对、0股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 公司章程>的报告》。
    1、第六条
    修改前为: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13775万元。
    修改后为: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17907万元。
    2、第十三条
    修改前为:
    第十三条 经公司登记机关核准,公司经营范围是:技术开发、技术服务、 技 术转让、技术咨询;销售计算机软硬件、电子产品、机电产品、通信设备(不含无 线电发射设备)及本公司开发后的产品;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 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经营进料加工和“三来一补” 业务;经营对销贸易和转口贸易。
    修改后为:
    第十三条 经公司登记机关核准,公司经营范围是:技术开发、技术转让、 技 术服务、技术咨询、房地产开发及销售;销售计算机软硬件、通讯设备(不含无线 电发射设备)、机电产品、机房设备、人工环境控制及工程设备、电子产品及本公 司开发后的产品;承接交通工程、建筑智能化工程、电子工程及装修装饰工程项目; 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 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 品及技术除外;经营进料加工和三来一补业务;经营对销贸易和转口贸易。
    3、第十九条
    修改前为:
    第十九条 公司经批准发行的普通股总数为13775.2179万股。
    修改后为:
    第十九条 公司经批准发行的普通股总数为17907.7832万股。
    4、第二十条
    修改前为:
    第二十条 公司的股本结构为:普通股137752179股,其中发起人持有17861441 股,其他内资股东持有119890738股。
    修改后为:
    第二十条 公司的股本结构为:普通股179077832股,其中发起人持有23219873 股,其他内资股东持有155857959股。
    会议还聘请了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张绪生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并出具 法律意见书,该法律意见书结论如下:“本所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 符合现行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 股东 大会的表决程序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北京天桥北大青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1年10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