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重要提示
    在本次会议召开期间,公司没有发生增加、否决或变更提案的情况。
    二、会议召开的情况
    1.召开时间:2007年7月20日
    2.召开地点:北大青鸟楼四层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记名投票方式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副董事长侯琦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会议的出席情况
    出席会议的股东(代理人)6人、代表股份104,141,374股、占上市公司股份总数的20.95%。
    四、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会议审议批准了《关于中止与上海企发继续申请收购光电股份之豁免要约收购义务、受让光电股份部分资产、转让光电股份股权及收回相关债权的议案》。
    表决情况为:
    参与表决的股份总数为104,141,374股,其中同意104,141,374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0股反对,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股弃权,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五、法律意见书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凯文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余绵胜、吴艺良
    3.结论性意见:
    "基于以上事实,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议案的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北京天桥北大青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7年7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