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重要提示
    在本次会议召开期间,公司没有发生增加、否决或变更提案的情况。
    二、会议召开的情况
    1.召开时间:2007年1月15日
    2.召开地点:北大青鸟楼B座四层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记名投票方式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 副董事长侯琦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会议的出席情况
    出席会议的股东(代理人)4人、代表股份109,750,942股、占上市公司股份总数的22.08%。
    其中参与表决的股东(代理人)3人、代表股份46,172,176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10.65%。
    四、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关于投资参股领锐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的议案》。
    参与表决的股份总数为46,172,176股,其中同意46,172,176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0股反对,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0股弃权,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由于我公司副董事长侯琦先生为领锐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同时担任北京北大青鸟有限责任公司副总裁,因此,北京北大青鸟有限责任公司构成关联股东。股东大会审议该项议案时,关联股东北京北大青鸟有限责任公司回避了表决。
    五、法律意见书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凯文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曲凯
    3.结论性意见:
    “经验证,股东大会就公告中列明的审议事项以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了表决,并进行了监票,当场公布了表决结果,各项议案均以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总数的100%通过。会议记录及决议由出席会议的公司董事签名,其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基于以上事实,本所律师认为,公司第三十六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法律的规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北京天桥北大青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7年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