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因本公司控股股东北京北大青鸟有限责任公司与辽宁华锦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借款担保合同纠纷一案,其持有的本公司63,578,766股股权于2006年12月20日被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依法委托辽宁嘉欣拍卖有限公司进行拍卖。据悉,经过公开竞价,北京东方国兴建筑设计有限公司竞得以上股权。
    目前,本公司尚未收到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出具的关于本次拍卖的裁定文件。公司将密切关注该事项的进展,并及时履行相关的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北京天桥北大青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06年1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