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我公司于2006年12月1日接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股权司法冻结及司法划转通知》(2006司冻506号)及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2005粤高法立保字第12号),我公司第一大股东北京北大青鸟有限责任公司持有的我公司63,578,766股股权被轮候冻结,冻结期限自2006年12月1日至2007年11月30日。
    北京北大青鸟有限责任公司由于为中国恒基伟业集团提供了借款担保,在广晟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与中国恒基伟业集团等欠款纠纷一案中,广晟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申请保全,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作出了轮候冻结北京北大青鸟有限责任公司持有的我公司63,578,766股股权的民事裁定。目前,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股权冻结手续。
    我公司曾于2005年12月7日就上述事项进行过公告。公司将密切关注该事项的进展,并及时履行相关的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北京天桥北大青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6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