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199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经1996年5月15日第七次股东大会表决通过,方案 如下:
    公司1995年完成税后利润1498.39万元,分别按税后利润总额的10% 提取法定公 积金149.839万元、法定公益金149.839万元、任意公积金149.839万元,可供股东分 配利润为1048.87万元,分红方案为:向全体股东按每1 0股派发1.20元(含税)现金红 利。
    具体执行时间和办法为:
    1、股权登记日为1996年5月22日下午3:30在上海证券中央登记结算登记在册的 股东。1996年5月23日为除息日。
    2、国家持股和法人持股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发放,社会公众持股现金发放时间 及办法由上海证券中央登记结算公司另行公告。
    
北京市天桥百货股份有限公司    一九九六年五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