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我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北大青鸟企业发展有限公司(简称上海企发)于2004年8月28日收到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于8月20日出具的民事裁定书,由于借款9000万元逾期未归还,交通银行上海浦东分行(简称交行浦东分行)提起诉讼。根据该裁定书,法院于2004年8月25日查封了上海企发名下座落于上海市天山西路799号1号楼(建筑面积780.15平方米)、2号楼(建筑面积812.0平方米)、3号楼(建筑面积558.6平方米)、4号楼(建筑面积10680.39平方米)房屋,以及上海企发座落于上海市江苏街道38街坊27/1丘土地使用权及地上建筑物。该公司已于2004年9月14日向交行浦东分行提交了解决方案。公司将及时对该事项重大进展情况进行公告。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北京天桥北大青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04年9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