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第七次股东大会于1996年5月15日在北京中国棋院召开。 出席会议的股东 代表31人,代表公司股权3302.8365万股,占公司股份总额的43.28%。 会议作出如下 决议:
    一、审议批准了《董事会1995年度工作报告》。
    二、审议批准了《监事会1995年度工作报告》。
    三、审议批准了《1995年财务决算、1996年财务预算报告》。
    四、审议批准了《199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公司1995年完成税后利润1498.39万元,分别按税后利润总额的10% 提取法定公 积金149.839万元、法定公益金149.839万元、任意公积金149.839万元。 分红方案 为: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发1.20元现金红利(含税),共分915.8272万元。本年度未 分配利润133.0465万元,加历年结余7783891.81元, 未分配利润为911.4356万元,结 转下一年度。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个别条款的报告》。
    六、审议批准了《关于天桥商场二期扩建工程问题的报告》。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更换一名董事的议案》,免去陈政立同志董事职务,补选 王培林同志为公司董事。
    
承董事会命    秘 书
    于明 谨启
    北京市天桥百货股份有限公司
    一九九六年五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