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留承担责任。
    一、担保情况概述
    根据生产经营的需要,公司于2002年11月15日与上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签订相互为对方银行流动资金贷款提供担保的协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法定名称:上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川北公路807号
    法定代表人:倪永刚(董事长)
    主营业务范围:生产销售笔尖、礼品类、电脑绘图仪器类、厨房设备、办公用品、建筑装潢、钢琴乐器、体育用品及钟表、打火机、制笔机械、小五金、彩印包装(不涉及书刊印刷)、投资兴办企业、开发房地产等。
    注册资本:30456.45万元
    根据上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披露的《2002年三季度报告》反映,该公司至今年9月30日未经审计的总资产为1,380,336,084.82元,净资产为510,358,605.07元。今年1至9月份实现主营业务收入657,156,973.12元,净利润8,606,732.33元。
    三、协议书主要内容:
    协议双方相互为对方银行流动资金贷款提供担保。互保额度:2000万元人民币;互保期限:2002年11月30日至2003年11月29日。
    四、董事会意见
    2002年11月15日召开的公司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与上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续订互保协议的议案》,批准公司与上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互保协议。
    五、其他事项
    1、公司与上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无关联关系;
    2、如上述担保发生后,公司对外担保(含对子公司担保)累计金额将为19500万元人民币及600万美元信用开证额度。
    六、备查文件
    1、互保协议;
    2、公司董事会决议;
    3、上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
    特此公告
    
上海华源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2年1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