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华源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01年7月27 日在上海举 行。会议应到监事7人,实到6人。会议由监事长主持,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通过了《2001年中期报告》、《2001年中期报告摘要》。
    二、通过了《关于以盈余公积金弥补住房周转金的议案》。
    三、通过了《关于修订〈八项资产减值准备计提及损失处理的内部控制制度〉 的议案》。
    四、通过了《上海华源制药股份公司财务联签制度(试行)》。
    会议认为:公司2001年中期财务报告经上海东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并 出具的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监事会对公司2001年上半年的管理和决策履行了监督检查的职责,形成以下独立意 见:
    1、公司在管理、决策方面遵守了《公司法》等国家有关法律、 法规和《公司 章程》的规定;
    2、公司董事、经营层高管人员在履行职务时未发现违反法律、法规、 公司章 程或损害公司利益以及侵犯股东利益的行为。
    3、公司已执行财政部新颁发的《企业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制度》, 符合 国家规定。
    特此公告
    
上海华源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01年7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