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天华正(连)评报字(2001)第06003号
    北京中天华正会计师事务所(大连)分所接受本溪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委托, 对委托方所指定的拟投组建辽宁华源本溪第三制药有限责任公司的资产在评 估基准日所表现的市场价值作出公允反映。
    应用于本次评估目的的资产主要包括本溪化工(集团)第三制药厂位于石桥子 开发区的一期、二期工程以及国家中成药技术研究中心的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在 建工程和递延资产。本次评估的委估资产帐面总额11134.00万元,其中流动资产273. 00万元,固定资产(含在建工程)10628.00万元,递延资产233.00万元。
    我们是严格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科学和专业的工作原则和资产持续经营、 公开市场、替代等操作原则, 采用重置成本法按照必要的程序对委托评估的资产进 行了评估,并得出了以下结论:
    资产帐面总值11356.00万元,调整后帐面总值10966.00万元,评估价值10531.00 万元,减值435.00万元,减值率3.97%。评估结论详细情况见评估明细表。
    土地使用权不在本项评估范围,委托方已另项委托评估,本评估报告只负责将其 评估结果汇入本评估报告中。
    本次评估基准日为2001年3月31日,评估结论有效使用期限为一年,即2001年3月 31日起至2002年3月30日止。
    以上内容摘自资产评估报告书,欲了解本评估项目的全面情况,应认真阅读资产 评估报告书全文。
    评估机构法定代表人:崔玉辉
    中国注册资产评估师:于彩霞
    中国注册资产评估师:秦启方
    
北京中天华正会计师事务所(大连)分所    2001年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