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2005年9月20日接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通知,公司第一大股东中国华源生命产业有限公司所持有的本公司国有法人股股权已被司法冻结,现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公告如下:
    公司第一大股东中国华源生命产业有限公司所持有的本公司国有法人股61,669,440股(占总股本41.09%)已于2005年9月19日被司法冻结,冻结期限从2005年9月19日至2006年9月18日,期限一年。
    本公司董事会将严格遵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及时披露该事项的进展情况。
    特此公告。
    
上海华源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00五年九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