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本公司下属公司江苏江山制药有限公司(下称:江山制药公司)于2005年6月10日收到了美国马萨诸塞州布里斯托尔县高级法院根据《海牙公约》送达的关于美国原告Dennis Audette[丹尼斯?奥德特]代表自己以及所有其它处境类似者向包括江山制药公司在内的4家中国维生素C生产企业及其关联企业(共6家)提出的反垄断集团诉讼的传票及诉状等相关诉讼文件。反垄断起诉人诉称中国几家维生素C生产商由2001年12月开始共谋控制出口到美国及世界其他地方的维生素C的价格与数量,触犯了美国的《反垄断法》,而使其蒙受了损失。本公司及所属江山制药公司均认为此反垄断诉讼毫无根据。江山制药公司现已正式聘请美国海陆国际律师事务所全力就反垄断诉讼的指控进行抗辩。有关本次抗诉的进展情况本公司将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上海华源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二OO五年六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