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华源制药股份有限公司2003年度股东大会于2004年3月16日在上海华源世界广场召开。出席会议的股东共18名(含委托票),共持有表决权股份数59178472万股,占本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5.34%。
    大会审议事项及表决结果如下:
    一、大会以59177327股赞成,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807%(710股反对,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2%;435股弃权,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74%),通过了《200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二、大会以59177327股赞成,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807%(710股反对,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2%;435股弃权,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74%),通过了《200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三、大会以59177027股赞成,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756%(1442股反对,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44%;3股弃权,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1%),批准了《关于2003年度财务决算的报告》。
    四、大会以59176927股赞成,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739%(1542股反对,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61%;3股弃权,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1%),通过了《关于2004年度财务预算的报告》。
    五、大会对《关于2003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赠股本的议案》采用了逐项表决的方式,通过了如下分配方案:“以2003年末总股本130,505,823股为基数,每10股送1.5股红股,派0.4元(含税)红利;不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方案。”。其表决结果为:
    以59176927股赞成,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739%(1542股反对,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61%;3股弃权,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1%),批准了200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以59176927股赞成,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739%(1542股反对,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61%;3股弃权,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1%),批准了不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方案。
    六、大会以59177027股赞成,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56%(1442股反对,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44%;3股弃权,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1%),批准了《关于续聘上海东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的预案》。
    七、大会对《关于"实施2003年配股的议案"的有效期延期一年的预案》采用了逐项表决的方式,通过了该议案。其表决结果为:
    1、以59177027股赞成,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756%(1422股反对,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44%;3股弃权,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1%),批准公司继续按“2002年度股东大会”通过的《关于公司本次配股发行方案的议案》所确定的发行股票的种类,实施配发股票的申报工作;
    2、以59177027股赞成,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756%(1442股反对,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44%;3股弃权,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1%),批准公司继续按“2002年度股东大会”通过的《关于公司本次配股发行方案的议案》所确定的配发股票的每股面值,实施配发股票的申报工作;
    3、以59177027股赞成,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75%(1442股反对,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44%;3股弃权,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1%),批准公司继续按“2002年度股东大会”通过的《关于公司本次配股发行方案的议案》所确定的配发股票的比例和数量,实施配发股票申报工作;
    4、以59177027股赞成,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75%(1442股反对,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44%;3股弃权,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1%),批准公司继续按“2002年度股东大会”通过的《关于公司本次配股发行方案的议案》所确定的配发股票的定价方式及确定依据,实施配发股票的申报工作;
    5、以59177027股赞成,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75%(1442股反对,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44%;3股弃权,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1%),批准公司继续按“2002年度股东大会”通过的《关于公司本次配股发行方案的议案》所确定的配发股票的对象,实施配发股票的申报工作;
    6、以59177027股赞成,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75%(1422股反对,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44%;3股弃权,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1%),批准公司继续按“2002年度股东大会”通过的《关于公司本次配股发行方案的议案》所确定的配发股票之募集资金的用途及数额,实施配发股票的申报工作;
    7、以59177027股赞成,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75%(1422股反对,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44%;3股弃权,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1%),批准将“2002年度股东大会”通过的《关于公司本次配股发行方案的议案》实施有效期及对董事会办理配发股票等相关事宜的授权事项的授权有效期,延长至本次股东大会批准后的一年内。
    应聘为本次股东大会作现场见证的通力律师事务所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以及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和股东大会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通过的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上海华源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2004年3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