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豫园旅游商城股份有限公司于2001年5月25 日召开第三届股东大会第五次 会议(2000年年会),审议通过了本公司200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现就实施2000 年 度利润分配方案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2000年度分红派息方案
    以2000年末公司总股本465333455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发1.00元现 金红利(含税),共计分配股利46533345.50元,本年度结余未分配利润81485389.43 元,结转以后年度分配。
    二、派息对象本次派发现金红利对象为2001年7月17 日当日交易结束后在上海 证券中央登记结算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三、派息股权登记日、除息日、及发放日
    本次派息股权登记日:2001年7月17日
    本次派息除息日:2001年7月18日
    本次派息发放日:2001年7月23日
    四、派息办法
    1、国家股股东现金红利,本公司已按规定足额划入上海证券中央登记结算公司, 由其代为发放。
    2、流通股股东:本公司已将流通股股东之现金红利每10股派发1.00元(含税) (扣除个人所得税后为每10股派发0.85元)及代理发放现金红利手续费足额划入上 海证券中央登记结算公司指定的银行帐户。上海证券中央登记结算公司将通过清算 系统在现金红利发放之日前的第一个交易日将已办理指定交易的股东的现金红利款 划入被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股东可在红利发放日领取现金红利。 未办理指定交易 的股东的现金红利暂由上海证券中央登记结算公司保管, 待其办完指定交易并经确 认无误后,登记公司即将该股东尚未领取的现金红利划入被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股 东在办理指定交易后的第二个交易日即可领到现金红利。
    3、法人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公司直接派发
    (1)时间:2001年7月23日至7月24日
    上午9:00-11:30,下午1:00-4:00
    (2)地点:上海市豫园商城内文昌路43号二楼
    (3)领取办法:请携带单位介绍信、股东帐户卡、经办人身份证前来领取。
    六、联系办法
    1、公司咨询部门:董事会办公室
    2、办公地址:上海市方浜中路269号4楼
    3、电话:(021)63559999
    4、传真:(021)63550558
    5、邮编:200010
    特此公告
    
上海豫园旅游商城股份有限公司    2001年7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