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豫园旅游商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于1997年4月16日召开二届八次会议,会 议审议通过了以下决议:
    1、选举庄顺先生、孙若超先生为公司副董事长。
    2、1996年度经营业绩与1997年度发展规划报告。
    3、1996年度财务决算与1997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4、1996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公司1996年度实现利润88799416.10元,按母公司1996年度利润88825674.85 元 的10%提取法定公积金88825 67.49元,10%提取法定公益金8882567.49元, 加上年未 分配利润16997997.17元,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88032278.29元, 经研究决定向全体 股东按10:1的比例派送红股,派发1.00元(含税)现金红利,剩余未分配利润43833752. 69元,结转以后年度分配。
    该预案需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5、1997年度增资配股预案:
    (1)本次配股以1996年末总股本为基准,每10股配3股,计配6629万股。
    (2)配股价为每股5.00-6.50元。
    (3)国家股已承诺同意配股。
    (4)法人股东不参加配股的部分拟向社会公众股东转让配股权,转让费暂定为每 股0.20元,转让的具体比例待董事会征求法人股东意见后 ,由董事会提出转配比较, 公告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转配部分在国家做出新的规定前暂不上市流通。
    (5)配股募集资金的主要用途为:追加豫园商城商业旅游设施改扩建和其他项目 投资;根据公司年黄金饰品销售量年年居全国同行之冠的实际,经中国人民银行总行 及中国人民银行上海市分行关于同意设立上海老城隍庙金银珠宝首饰厂的批复, 投 资建造上海老城隍庙金银饰品厂;公司金饰珠宝行业向市场内外投资开设50 家经销 网点等。
    (6)授权董事会办理与本次配股有关的其他事项。
    (7)本次配股决议的有效期限为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的半年之内。
    以上方案需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并报证管部门批准后实施。
    6、1996年年度报告摘要。
    7、召开1996年度股东大会
    (1)会议时间:1997年5月20日下午1:30。
    (2)会议地点:上海市旧校场路159号豫园商城天裕楼四楼展览中心多功能厅。
    (3)会议内容:
    ①审议公司1996年度经营业绩与1997年度发展规划报告;
    ②审议公司1996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③审议公司1996年度财务决算和1997年度财务预案的报告;
    ④审议公司1997年度增资配股方案。
    (4)出席会议对象:
    ①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②1997年5月9日下午交易结束后, 在上海证券中央登记结算公司登记在册的本 公司股东或委托代理人。
    (5)参加会议登记办法:
    凡符合上述条件的股东,请携带股东帐户卡及本人身份证或单位介绍信于1997 年5月14日至15日(9:00-16:00)至上海市旧校场路159号豫园商场天裕楼四楼展览中 心办理出席股东大会登记手续( 因故不能出席会议的股东可授权委托代理人出席会 议,被委托人出席会议还须携带委托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与委托人身份证或复印件。
    (6)其他事项:
    ①会期半天,参加会议者食宿、交通费自理。
    ②公司地址:上海市文昌路19号
    联系电话:(021)63559999 董事会办公室
    传真:(021)63550558
    邮编:200010
    
上海豫园旅游商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一九九七年四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