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豫园旅游商城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第二次股东大会(1995年年会)于1996年 5月25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本公司1995年度股利分配方案,现将派送红股、 派发 现金红利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1995年度股利分配方案为每10股派送红股1股,派发现金红利1.50元(含税)。
    二、股权登记日为1996年7月10日,以该日下午收市后在上海证券中央登记结算 公司登记在册的股东为准;
    三、除权除息基准日及新送红股上市交易日为1996年7月11日;
    四、本次送股由上海证券交易所通过计算机网络,根据股东持有的股份,按比例 自动记入股东帐号;
    五、现金红利发放办法:
    1、 社会公众股东的现金红利委托上海证券中央登记结算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 易所场内以"现金红利权"交易方式代理发放, 发放的具体时间由上海证券中央登记 结算公司另行公告。
    2、法人股东的现金红利由公司直接派发:
    (1)时间:1996年7月17日至7月19日,上午9:00至下午4:00;
    (2)地点:上海市旧校场路159号豫园商城天裕楼四楼展览中心;
    (3)领取办法:请携带单位介绍信、股东帐户卡、经办人身份证前来领取。
    特此公告
    
上海豫园旅游商城股份有限公司    一九九六年七月四日
附:本公司送股后股权结构: 单位:股股份 送股前股数 比例(%) 送股后股数 比例(%)
1、尚未流通股份
(1)国家持股 23157578 11.53 25473336 11.53
(2)发起人法
人持股 58467509 29.10 64314260 29.10
(3)社会法
人持股 82249610 40.94 90474571 40.94
尚未流通
股份合计 163874697 81.57 180262167 81.57
2、已流通股份
A股 37027692 18.43 40730461 18.43
已流通
股份合计 37027692 18.43 40730461 18.43
股份总数 200902389 100 200992628 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