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浪股票
财经纵横 | 新浪首页
财经首页股票首页我的股市
股票代码检索

每日必读
行情走势
技术指标
公司资料
证券资料
财务数据
财务分析
发行与分配
财报与公告
资本运作
重大事项
相关专题
相关资讯
选股工具
浏览工具
证券代码:600655 证券简称:豫园商城 项目:公司公告

上海豫园旅游商城股份有限公司2006年第二次股东大会(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2006-06-01 打印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没有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本次会议没有新提案提交表决。

    上海豫园旅游商城股份有限公司2006年第二次股东大会(临时会议)于2006年5月31日在上海影城以现场方式召开,出席会议的股东(或代理人)有130人,代表股权14,538.5908万股,占公司总股本46,533.3455万股的31.2434%(其中:流通股股东113人,所持股份39.5877万股,占公司流通股的0.2655%;非流通股股东17人,所持股份14,499.0031万股,占公司非流通股的45.3281%),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其他有关规定。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吴平先生主持。大会以书面记名方式审议了以下议案并形成决议:

    1、审议《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报告》的议案

    同意14275.2911万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代表股份的98.1889%

    (其中:流通股32.2693万股、非流通股14243.0218万股)

    反对15.2299万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代表股份的0.1048%

    (其中:流通股5.1398万股、非流通股10.0901万股)

    弃权248.0698万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代表股份的1.7063%

    (其中:流通股7.5366万股、非流通股240.5332万股)

    本议案获得通过。

    2、审议《关于修改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报告》的议案

    同意14275.6811万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代表股份的98.1916%

    (其中:流通股32.6593万股、非流通股14243.0218万股)

    反对14.8272万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代表股份的0.1020%

    (其中:流通股4.7371万股、非流通股10.0901万股)

    弃权248.0825万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代表股份的1.7064%

    (其中:流通股7.5493万股、非流通股240.5332万股)

    本议案获得通过。

    3、审议《关于修改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报告》的议案

    同意14284.3226万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代表股份的98.2511%

    (其中:流通股32.6593万股、非流通股14251.6633万股)

    反对14.7902万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代表股份的0.1017%

    (其中:流通股4.7001万股、非流通股10.0901万股)

    弃权239.4780万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代表股份的1.6472%

    (其中:流通股7.5863万股、非流通股231.8917万股)

    本议案获得通过。

    4、审议《关于修改监事会议事规则的报告》的议案

    同意14284.3226万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代表股份的98.2510%

    (其中:流通股32.6593万股、非流通股14251.6633万股)

    反对14.8389万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代表股份的0.1021%

    (其中:流通股4.7488万股、非流通股10.0901万股)

    弃权239.4293万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代表股份的1.6469%

    (其中:流通股7.5376万股、非流通股 231.8917万股)

    本议案获得通过。

    5、审议《关于对上海城隍庙广场置业有限公司股权转让的报告》的议案

    同意14275.5311万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代表股份的98.1906 %

    (其中:流通股32.5093 万股、非流通股14243.0218万股)

    反对14.9802万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代表股份的0.1030%

    (其中:流通股4.8901万股、非流通股10.0901万股)

    弃权248.0795万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代表股份的1.7064%

    (其中:流通股7.5463万股、非流通股240.5332万股)

    本议案获得通过。

    本次会议经上海市广庭律师事务所潘轶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大会人员的资格和表决程序均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作出的决议合法、有效。

    上海豫园旅游商城股份有限公司

    2006年5月31日

    备查文件:

    1、上海豫园旅游商城股份有限公司2006年第二次股东大会(临时会议)决议

    2、上海市广庭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新浪财经声明:本网站所载文章、数据仅供参考,本网站并不保证其准确性,风险自负。

本页使用的数据由万得资讯提供。

新浪网财经纵横网友意见留言板 电话:010-82628888-5174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会员注册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5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

北京市通信公司提供网络带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