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没有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本次会议没有新提案提交表决。
    上海豫园旅游商城股份有限公司2005年第一次股东大会(2004年年会)于2005年4月28日在上海影城以现场方式召开,出席会议的股东(或代理人)有69人,代表股权14147.9944万股,占公司总股本46533.3455万股的30.4040%(其中:流通股股东55人,所持股份15.6905万股,占公司流通股的0.1052%;非流通股股东14人,所持股份14132.3039万股,占公司非流通股的44.6866%),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其他有关规定。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吴平先生主持。大会以书面记名方式审议了以下议案并形成决议:
    1、 审议《二ΟΟ四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情况:
    同意14147.9638万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代表股份的99.9998%(其中:流通股15.6599万股、非流通股14132.3039万股)
    反对0.0306万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代表股份的0.0002%(其中:流通股0.0306万股、非流通股0股)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代表股份的0%(其中:流通股0股、非流通股0股)
    本议案获得通过。
    2、审议《二ΟΟ四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情况:
    同意14147.9644万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代表股份的99.9998%(其中:流通股15.6605万股、非流通股14132.3039万股)
    反对0.0300万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代表股份的0.0002%(其中:流通股0.0300万股、非流通股0股)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代表股份的0%(其中:流通股0股、非流通股0股)
    本议案获得通过。
    3、审议《二ΟΟ四年度财务报告》
    表决情况:
    同意14147.9538万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代表股份的99.9997%(其中:流通股15.6499万股、非流通股14132.3039万股)
    反对0.0406万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代表股份的0.0003%(其中:流通股0.0406万股、非流通股0股)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代表股份的0%(其中:流通股0股、非流通股0股)
    本议案获得通过。
    4、审议《二ΟΟ四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报告》
    2004年度公司合并报表实现净利润72,214,276.26元,按母公司2004年度净利润91,974,553.35元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9,197,455.34元,10%提取法定公益金9,197,455.34元,以及控股子公司提取法定盈余公积2,738,250.88元,法定公益金1,317,738.98元,加年初未分配利润127,062,690.19元,本年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176,826,065.91元。再扣除已根据2004年第一次股东大会决议分配的2003年度现金红利37,226,676.40元,实际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139,599,389.51元,现拟以2004年年底公司股本总额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发1.20元现金红利(含税)55,840,014.60元,结余未分配利润83,759,374.91元,结转以后年度分配。
    表决情况:
    同意14147.5702万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代表股份的99.9970%(其中:流通股15.2663万股、非流通股14132.3039万股)
    反对0.4242万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代表股份的0.0030%(其中:流通股0.4242万股、非流通股0股)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代表股份的0%(其中:流通股0股、非流通股0股)
    本议案获得通过。
    5、审议《关于会计师事务所报酬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报告》
    表决情况:
    同意14147.8738万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代表股份的99.9991%(其中:流通股15.5699万股、非流通股14132.3039万股)
    反对0.1206万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代表股份的0.0009%(其中:流通股0.1206万股、非流通股0股)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代表股份的0%(其中:流通股0股、非流通股0股)
    本议案获得通过。
    6、审议《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报告》
    表决情况:
    同意14147.8944万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代表股份的99.9993%(其中:流通股15.5905万股、非流通股14132.3039万股)
    反对0.100万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代表股份的0.0007%(其中:流通股0.100万股、非流通股0股)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代表股份的0%(其中:流通股0股、非流通股0股)
    本议案获得通过。
    7、审议《关于修改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报告》
    表决情况:
    同意14147.8944万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代表股份的99.9993%(其中:流通股15.5905万股、非流通股14132.3039万股)
    反对0.100万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代表股份的0.0007%(其中:流通股0.100万股、非流通股0股)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代表股份的0%(其中:流通股0股、非流通股0股)
    本议案获得通过。
    8、审议《关于修改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报告》
    表决情况:
    同意14147.8944万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代表股份的99.9993%(其中:流通股15.5905万股、非流通股14132.3039万股)
    反对0.100万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代表股份的0.0007%(其中:流通股0.100万股、非流通股0股)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代表股份的0%(其中:流通股0股、非流通股0股)
    本议案获得通过。
    本次会议经上海市广庭律师事务所俞云鹤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大会人员的资格和表决程序均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作出的决议合法、有效。
    上海豫园旅游商城股份有限公司
    2005年4月28日
    备查文件:
    1、 上海豫园旅游商城股份有限公司2005年第一次股东大会(2004年年会)决议
    2、 上海市广庭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