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飞乐股份有限公司四届八次董事会于2001年10月 11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 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7人,1位董事出差,1位董事委托其他董事行使表决权。 符合 《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 议审议和通过了如下决议:
    1、 审议收购上海汇龙仪表电子有限责任公司的部分资产(即天和电容器分公 司、天和电极箔分公司的经营资产)、收购上海汇龙仪表电子有限责任公司持有的 宜兴市天和电子材料有限公司51.89%股权、上海电子元件二十一厂分厂50%股权;
    以上议案属关联交易,因公司九名董事中关联董事5名、非关联董事4名,根据《 公司法》规定董事会决议必须经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故5名关联董事没有回避表决, 但关联董事特别声明:“本人是站在全体股东的立场上,公允的行使表决权。 本次 关联交易有益于公司的发展,未损害中小股东的利益”。表决结果除1人出差外其余 8名董事全部同意。关联交易的详细情况请见公司关联交易公告。
    2、 审议珠海乐星电子有限公司增资;
    珠海乐星电子有限公司是由本公司和香港凡星有限公司共同投资组建的合资企 业,注册资本14万美元,飞乐投资比例为65%。因需扩大生产规模 , 注册资金将增至 200万美元,飞乐按比例追加投资120.9万美元。
    3、 审议飞洋电子信息设备有限公司歇业;
    飞洋电子信息设备有限公司系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注册资本150万元, 由于近几 年连续出现亏损,董事会同意飞洋电子信息设备有限公司歇业。
    4、 审议飞乐通信电子有限公司终止合同。
    飞乐通信电子有限公司系本公司投资的合资企业,注册资本140万美元, 其中飞 乐出资110万美元占78.57%。由于近几年连续出现亏损,董事会同意飞乐通信电子有 限公司提前终止合资合同。
    特此公告
    
上海飞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1年10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