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飞乐股份有限公司四届七次董事会于2001年8月13日召开,应到董事9人, 实到董事8人,1位董事委托其他董事代为行使表决权。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审议通过如下决 议:
    一、审议通过了2001年中期报告及其摘要;
    二、审议通过拟与“华源股份”相互担保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与上海华源股份有限公司签订累计总额度不超过2亿元人民币、 期 限为两年的银行贷款相互担保协议。并授权郁建福签署有关法律文件。
    特此公告
    
上海飞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1年8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