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飞乐股份有限公司四届五次董事会于2001年6月29 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 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7人,1位董事出差,1位董事委托其他董事行使表决权。符 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会议审议和通过了《公司委托资产管理》的议案。
    公司于2001年6月29 日与上海华铭投资有限公司就委托资产管理签署了协议。 协议规定,公司委托上海华铭投资有限公司管理资金8600 万元, 年增值率不低于 10%,托管资产增值以上部分由委托方和受托方各得50%,委托期限为签署协议之日 起至2002年6月27日。
    特此公告
    
上海飞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1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