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飞乐股份有限公司2000年度股东大会于2001年6月11 日在上海国际体操中 心召开,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3065名,代表股份110913456股。 占公司总股 本的25.2074%,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以书面投票表决方式 审议并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公司200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110553475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股份的99.6756%;反对171133股;弃权 188848股。
    二、审议通过公司200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110532651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股份的99.6568%;反对174237股;弃权 206568股。
    三、审议通过公司200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同意110512391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股份的99.6384%;反对194597股;弃权 206468股。
    四、审议通过公司200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同意109936644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股份的99.1194%;反对812950股;弃权 163862股。
    五、审议通过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同意110532794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股份的99.6568%;反对166618股;弃权 214044股。
    六、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上海上会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公司2001年度审计机 构的议案;
    同意11054663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股份的99.6694%;反对162658股;弃权 204168股。
    本次股东大会经上海新华律师事务所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本次股东大会的 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股东及代表参加的资格均合 法有效,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有关决 议合法有效。
    
上海飞乐股份有限公司    2001年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