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飞乐股份有限公司于2001年5月8日召开四届四次董事会 通讯方式 , 应到 董事9人,实到董事8人,1位董事出差。 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 规定。会议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1、公司因经营发展需要,拟对经营范围作相应调整。
    原公司章程第十三条中“公司经营范围是:有、无线通信设备和信息网络, 电 子元器件、成套音响系统、工程服务。”现修改为“公司经营范围是:投资高新技 术企业,实业投资,有、无线通信设备和信息网络,电子元器件,成套音响系统, 电子 材料及专用设备的制造,工程及服务,经营本公司自产以及外经贸部批准的产品及相 关技术的进出口业务,生产自需的原辅材料、设备等和相关技术的进口,承办“三来 一补”。
    2、因公司已实施2000年增资配股方案,注册资本、股本结构发生变化, 需作相 应变更。
    原公司章程第六条“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叁亿柒仟肆佰柒拾柒万叁仟零捌拾 贰元。”现修改为“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肆亿肆仟万壹仟捌佰叁拾捌元。”
    原公司章程第二十条“公司的股本结构:普通股37477.3082万股, 其中国家持 有9725.8602万股,境内上市已流通人民币普通股27751.448万股。 ”现修改为“公 司的股本结构:普通股44000.1838万股,其中国家持有10698.4462万股,境内上市已 流通人民币普通股33301.7376万股。”
    3、原公司章程中的“经理”一词现均修改为“总经理”。
    4、原公司章程第一百三十五条中“监事会召集人”现修改为“监事会主席”。
    二、召开2000年度股东大会的有关事项:
    1、会议时间:2001年6月11日上午9:00
    2、会议地点:待股东办理登记时通知
    3、会议议程:
    1 审议200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 审议200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 审议200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4 审议200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详见2001年3月20 日《上海证券报》本公司 董事会决议公告
    5 审议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6 审议关于续聘2001 年度上海上会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公司审计机构的 议案;
    4、会议出席对象:
    1 凡是2001年5月18日下午收市后, 在上海证券中央登记结算公司在册的本公 司股东或委托代理人;
    2 本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5、会议登记方法:
    符合上述条件的股东或代理人于2001年5月24日 上午9:00至下午4:00 持股 东帐户、个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和法人单位介绍信,到本公司办理登记,异地股东 可以用信函 以到达地邮戳为准 或传真方式登记。
    6、其他事项
    与会股东及委托代理人的交通食宿费用自理。
    公司地址:上海市昭化路54号
    联系电话:021-62512629
    传真:021-62517323
    邮政编码:200050
    联系人:毛小姐、戴小姐
    
上海飞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1年5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