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会师报字(2001)第123号
    上海飞乐股份有限公司:
    我们接受委托对贵公司2001年的增资配股进行验证。在审验过程中,我们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按照《独立审计实务公告第1 号—验资》的要 求和《证券法》的有关规定,实施了必要的审验程序。贵公司的责任是提供真实、 合法和完整的验资资料,保护资产的安全和完整。我们的责任是按照《独立审计实 务公告第1号—验资》的要求,出具真实、合法的验资报告。
    贵公司原有股本为人民币374773082.00元。根据验证结果, 我们认为, 截止 2001年2月 16 日, 贵公司增资配股人民币 491260976. 80 元, 增加股本人民币 65228756.00元。增资后的所有者权益为人民币1200895293.03元,其中股本人民币 440001838.00元,资本公积人民币601719561.16元,盈余公积人民币45459013. 22 元(公益金人民币10739265.91元),未分配利润人民币113714880.65元。 与上述 所有者权益相关的资产总额人民币1944232596.38元,负债总额人民币 743337303 .35元。
    附件:
    1、变更前后注册资本、股本对照表
    2、变更前后资产、负债和所有者权益对照表
    3、验资事项说明
    4、验资证明表(报工商局)
    5、增资配股收到配股款银行入帐证明书及贷记凭证复印件(报工商局)
    6、上海上会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报工商局)
    
上海上会 中国注册会计师    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耿磊
    中国·上海 2001年2月19日
    变更前后注册资本、实收资本对照表
    被审验单位名称:上海飞乐股份有限公司 截止2001年2月16日 货币单位:人 民币元
投资者 注册资本名称 变更前 变更后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国家股 97258602.00 25.95% 106984462.00 24.31%
流通股 277514480.00 74.05% 333017376.00 75.69%
合计 374773082.00 100.00% 440001838.00 100.00%
投资者 实收资本
名称 变更前 本次变更 变更后
金额 比例 增(减)额 金额 比例
国家股 97258602.00 25.95% 9725860.00 106984462.00 24.31%
流通股 277514480.00 74.05% 55502896.00 333017376.00 75.69%
合计 374773082.00 100.00% 65228756.00 440001838.00 100.00%
注册会计师:耿磊 填表人:赵 非
变更前后资产、负债和所有者权益对照表
被审验单位名称:上海飞乐股份有限公司 截止2001年2月16日
货币单位:人民币元
资产和负债项目 变更前余额 变更后余额
资产
流动资产 735451872.12 1226712848.92
长期投资 483159009.44 483159009.44
固定资产净值 96296028.94 96296028.94
在建工程 29841359.05 29841359.05
无形及其他资产 108223350.03 108223350.03
资产合计 1452971619.58 1944232596.38
减:负债
流动负债 708642965.35 708642965.35
长期负债 34694338.00 34694338.00
其他负债
负债合计 743337303.35 743337303.35
所有者权益合计 709634316.23 1200895293.03
所有者权益项目 变更前余额 变更后余额
所有者权益
股本 374773082.00 440001838.00
资本公积 175687340.36 601719561.16
盈余公积 45459013.22 45459013.22
其中:公益金 10739265.91 10739265.91
未分配利润 113714880.65 113714880.65
所有者权益合计 709634316.23 1200895293.03
    注册会计师:耿磊 填表人:赵“”非
    注:本表变更前余额系根据上海飞乐股份有限公司2000年12月31日资产负债表 (未审计)编制,变更后余额系根据变更前余额仅调整股本、资本公积、流动资产 后编制。
    验资事项说明
    一、基本情况
    上海飞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是1987年9 月成立的股份有限公 司,公司股票于1988年4月1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 本次验资前公司原有 股本人民币374773082.00元,其中国家股人民币97258602. 00 元, 流通股人民币 277514480.00元,上述股本已经我所于1998年10月30日出具上会师报字( 98 )第 1090 号验资报告予以验证, 并由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发给注册号为 3100001050233号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二、配股事项说明
    根据公司2000年5月11日第三届第十一次董事会决议、2000年6月13日股东大会 决议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公司字〖2000〗231号文, 同意公司以本次配 股前总股本374773082股为基数,每10股配2股。国家股股东以现金方式认购其应配 股份的50%,并放弃其余部分的配股权。则本次实际向国家股股东配售9725860股, 向社会公众股股东配售55502896股。每股配售价人民币7.80元。
    经验证,公司于2001年1月12日起向全体股东实施配股,共可配售65228756股, 实际完成65228756股,共募集资金人民币508784296.80 元, 扣除承销费用人民币 12800000.00元和交易所上网手续费人民币1513320.00元, 公司通过本次配股在其 开立的中国工商银行徐汇支行华分处的帐户内(帐号022715-04655595 )共收到人 民币494470976.80元。其中主承销商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01年1月17 日 及2月13日从其022029工行上海分营 1001202909025707846 帐户中分别划入人民币 134879757.02元和人民币283729511.78元;国家股股东上海仪电控股(集团)公司 于2001年2 月 7 日从其农行第二营业部 034923- 00801007708 帐户中划入人民币 75861708.00元。公司2001年1月26日、2月16日以1银收1号凭证、2银收1 号凭证共 借记“银行存款”人民币494470976.80元,贷记“股本”人民币65228756.00 元, 贷记“资本公积”人民币429242220.80元。溢价款人民币429242220.80元扣除有关 的发行相关费用人民币3210000.00元,以转帐2-2 号凭证借记“资本公积”人民币 3210000.00元,贷记“其他应收款-发行费用”人民币3210000.00元。经验证, 本 次增资配股后, 公司股本增加人民币 65228756. 00 元, 资本公积增加人民币 426032220.80元。
    我所认为,公司本次配股的股本已全部到位,截止2001年2月16日, 公司股本 为人民币440001838.00元(440001838股),其中国家股人民币106984462.00 元( 106984462股),社会公众股人民币333017376.00元(333017376.00股)。
    本次验资有关资料均属于上海飞乐股份有限公司,其复印件存我所备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