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飞乐股份有限公司2000年增资配股方案已获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监管办公 室沪证司〖2000〗095号文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公司字〖2000〗231号文 核准实施。公司已于2000年12月27日在《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报》上刊登了 《配股说明书》,现将本次配股事宜提示如下:
    1、配股类型:人民币普通股
    2、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
    3、配股价格:每股人民币7.8元
    4、配售数量:65228756股
    5、配股比例:以公司现有总股本374773082股为基数,每10股配售2股。
    6、股权登记日:2001年1月11日
    7、除权基准日:2001年1月12日
    8、配售对象:2001年1月11日下午收市后, 在上海证券中央登记结算公司登记 在册的“飞乐股份”全体股东。
    公司国有股股东上海仪电控股(集团)公司持有本公司9725.8602万股股份,以 现金认购本次应配股份1945.1720万股的50%,即972.5860万股,其余部分配股权放弃。
    9、配股缴款起止日期:自2001年1月12日至2001年2月8日止(期内券商营业日) ,逾期未缴款者视为自动放弃认购权。
    10、缴款地点:
    (1 )社会公众股股东在股票托管证券商处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办理 缴款手续。
    (2)国有股股东在本公司证券部办理缴款手续。
    11、缴款办法:
    (1)社会公众股股东认购社会公众股配股部分时,填写“飞乐股份配股”、代 码“700654”买入单,每股价格7.8元, 配股数量的限额为其截止股权登记日持有的 股份数乘以配售比例20%后四舍五入的取整数。
    (2)国有股股东缴款按本公司指定的方式办理。
    12、对逾期未被认购股份的处理办法:
    逾期未被认购的股份,社会公众股配股余额由承销商包销,国有股配股的余额由 承销商代销。
    13、获配股票中可流通部分的上市交易开始日:
    社会公众股配股可流通部分的上市交易日期,将于本次配股缴款实施完毕,本公 司刊登股份变动公告后,经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协商,再另行公告。
    14、配股认购后产生的零股的处理办法,按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办理。
    15、投资者如需了解本次配股的详细情况,请参阅2000年12月27 日《中国证券 报》和《上海证券报》上刊登的本公司《配股说明书》。
    16、本公司联系电话:021-62512629
    传真电话:021-62517323
    特此公告
    
上海飞乐股份有限公司    2001年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