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飞乐股份有限公司第六次(1996年度)股东大会于1997年6月30 日在上海影 城召开,出席本次大会的股东187名,代表股数4024651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6.25%, 经大会审议表决,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董事会工作报告》;
    二.审议通过了《监事会工作报告》;
    三.审议通过了《1996年度财务决算》;
    四.审议通过了《1996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1996年度公司实现净利润4082.6万元,提取10%法定公积金408.26 万元, 提取 法定公益金200万元,提取任意公积金50万元,可分配利润为3424.34万元, 加上年未 分配利润3695.6万元,1996年度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7119.94万元。因有股东要求, 经出席会议的半数以上的股东表决,并经临时董事会讨论决定且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通过一九九六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按总股本19519.4314万股,向全体股东按10:2的 比例送红股,再按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70元(含税)。余额结转下一年度。具体实 施, 另行公告。
    五.审议通过了《公司章程》修改说明。
    
上海飞乐股份有限公司    一九九七年七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