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飞乐股份有限公司于1997年4月28日召开了二届十次董事会, 会议审议并 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董事会工作报告;
    二、1996年度财务决算;
    三、1996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1996年度实现净利润4082.6万元,提取10%的法定公积金408.26万元, 提取公 益金200万元,提取任意公积金50万元,加上1995年未分配利润3695.6万元, 1996 年度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7119.94万元。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分配现金红利1.00 元 (含税)。尚余未分配利润5586.59896万元转入下一年度。
    四、修改公司章程。
    上述决议,需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报有关部门核准。
    五、关于召开1996年度股东大会的日期、具体事项另行公告。
    
上海飞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一九九七年四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