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上海飞乐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05年7月4日召开(通讯方式),会议审议并一致通过了关于公司与上海复旦复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工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相互提供担保的议案,有关担保具体事项如下:
    一、公司与上海复旦复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增加人民币伍仟万元互为担保额度
    公司董事会曾于2005年3月22日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复旦复华续签总额度为人民币伍仟万元的互为担保协议,该协议有效期为2005年4月1日至2006年3月31日。
    现因双方生产经营需要,公司董事会同意与复旦复华增加人民币伍仟万元互为担保额度并签署协议,协议主要内容为:相互为对方银行流动资金借款提供对等担保的总额度增至人民币壹亿元,担保有效期自2005年4月 1日至2006年3月 31日止,原签订的总额度为人民币伍仟万元的互为担保协议自本协议生效后作废。
    二、公司与上海工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签订互保协议
    因双方经营活动需要,公司与上海工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签订相互为对方银行贷款提供担保的互保协议,协议主要内容为:担保总额为人民币壹亿贰仟万元,担保有效期自2005年7月4日至2006年7月 3日止。
    上海工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是国有独资企业,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唐陆路426号,法定代表人辜昌基,注册资本人民币37.75亿元,经营范围:国有资产授权经营,实施工业系统专项资金管理,投资及资产经营管理,生产资料和工业品贸易,投资咨询。截止2004年12月31日,该公司资产总额为135.67亿元,负债总额为57.01亿元,净资产为78.66亿元,2004年净利润为1.6亿元。
    截止2005年6月30日,公司担保数量累计52168万元,其中对子公司担保5868万元,对外担保46300万元。无逾期担保的情况。
    特此公告
    
上海飞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5年7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