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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股票的日均成交金额已连续五个交易日逐日增加5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7.5.2和7.5.3条的规定属异常波动情况。
    公司郑重声明:截止到目前为止,本公司除已根据规定在《上海证券报》披露相关信息外,没有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信息,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谨慎投资。
    特此公告
    
上海飞乐股份有限公司    2004年1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