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飞乐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04年9月24日召开(通讯方式)。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到董事9名,会议全票通过了关于为控股子公司上海元一电子有限公司、上海华冠电子设备有限责任公司向银行借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一、公司按股权比例50%为上海元一电子有限公司向银行借款提供担保,担保额度为人民币800万元,担保期自2004年9月24日至2005年9月24日,每笔担保期限最长为壹年。
    公司持有上海元一电子有限公司50%股权,该公司注册资本180万美元,主要经营电子线束、电缆等。截止2004年6月30日,该公司总资产7329万元,净资产3755万元,2004年上半年实现主营业务收入5921万元,净利润181万元。
    二、公司为上海华冠电子设备有限责任公司向银行借款提供担保,担保额度为人民币2500万元,担保期自2004年9月24日至2006年9月24日,每笔担保期限最长为壹年。上海华冠电子设备有限责任公司与本公司签署了反担保协议。
    公司持有上海华冠电子设备有限责任公司56.64%股权,该公司注册资本2119万元,主要经营电力负荷系统。截止2004年6月30日,该公司总资产6620万元,净资产3306万元,2004年上半年实现主营业务收入1298万元,净利润-197万元。
    截止2004年6月30日,公司担保数量累计39265万元,其中对控股子公司担保5265万元,对外担保34000万元,无逾期担保的情况。
    特此公告
    
上海飞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4年9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