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上海申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研究决定:定于1994年1月2日下午1∶30时 召开公司股东大会临时会议,会议主要审议公司1993 年增资送配股方案并就方案进 行表决,凡截止1993年12月22 日下午收市后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电脑系统中登记在册 并办理过会议登记手续的股东均有权出席会议,有关会议登记事项公告如下:
    一、请本公司股东持本人身份证( 授权人持本人身份证和委托人身份证以及授 权委托书)、股东帐户卡或法人单位的证明,于12月24日—12月26日(上午9∶00—下 午5∶00)前往上海市宁波路9号办理登记手续。
    二、公司将根据登记的情况安排会场,具体开会地点将刊登在12月29 日的《上 海证券报》和《中国证券报》上。届时,股东可持会议通知前往开会地点参加会议。
    三、如果届时参加登记的股份数不足公司股份总数的2/3,则原定的会议将顺延 20天举行,并为未登记的股东办理补充登记手续,具体登记办法以及会议时间、地点 另行公告。
    四、拥有出席会议资格但因故无法出席会议的股东, 可委托他人代表自己前往 登记、出席会议; 也可以委托公司董事会或董事对此次股东大会临时会议议案进行 表决。
    附董事会董事名单:瞿建国 王石 邵清 王建 顾天禄
    董云雄 朱文忠 郁亮 王凤娣 奚鸿根
    
上海申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一九九三年十二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