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华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00年配股方案已经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管理办公 室沪证司(2000)099号文同意,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公司字(2000) 249 号文批准。
    本次《配股说明书》已刊登在2001年1月15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 、《上海证券报》。该配股说明书是本次配股的法律文件, 股东作出认购配股决定 之前,应首先仔细阅读该《配股说明书》,并将其作为投资决定的依据, 为方便广大 投资者,再将该《配股说明书》所载之有关事宜提示如下:
    一、配股方案摘要:
    1、配股类型:人民币普通股(A股)
    2、配股面值:人民币1.00元/股
    3、配股价格:人民币9.50元/股
    4、配股比例:以1999年末总股本每10股配售3股(若以2000年3月8 日送股及转 增股本后的总股本547770600股为基数,每10股配售2股)
    5、配股总额:本次总计可配售109554120股,配售余额部分由配股承销商包销。
    二、股权登记日:2001年2月13日
    三、除权基准日:2001年2月14日
    四、配股对象:
    截止2001年2月13日交易结束后,在上海证券中央登记结算公司登记在册的“华 晨集团(600653)”的全体股东。
    五、配股缴款起止日期:
    2001年2月14日起至2001年2月27日止(期内证券商营业日), 逾期不缴者视为自 动放弃配股认购权。
    六、缴款地点:
    社会公众股股东在认购时间内,凭本人身份证、 股东帐户卡在上海证券交易所 所属各会员公司营业柜台办理缴款手续。
    七、缴款办法
    社会公众股股东认购其配股部分时,填写“华晨配股”,交易代码为“700653”, 每股价格为9.50元,配股限额为其截止股权登记日所持有的股份乘以0.2, 四舍五入 后取整数。
    八、逾期未被认购的股份的处理办法;
    配股余股由承销商按承销协议包销。
    九、获配股票中可流通部分的上市交易日:
    1、社会公众股配股可流通股份的上市交易日期,将于本次配股缴款结束, 本公 司刊登股份变动公告之后,经上交所安排,另行公告。
    2、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持股配股部分在其离任之前,暂时不上市流通。
    3、配股认购后产生的零股的处理办法,按上海证券交易所惯例办理。
    十、投资者如需要了解本次配股详细情况,请查阅刊登在2001年1月15日的《中 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报》上的《配股说明书》。
    十一、咨询办法:
    若投资者对本次配股有咨询,请咨询本公司董事会秘书处或本次配股主承销商。
    本公司董事会秘书处联系人:朱胜良
    联系电话:021-63372002
    联系传真:021-63372000
    特此公告
    
上海华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1年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