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申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一九九七年度会议于一九九八年五月八日 在上海华亭宾馆举行。本次股东年会的登记工作自一九九八年四月二十九日起至四 月三十日止,共收录股东与会有效登记746人,持股总额为37183753股, 占本总股 本的17.3%,出席和委托出席会议的股东人数为686人,代表公司股份37085185股, 占公司总股本的17.26%,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次会议合法 有效,本次会议总结了申华发展的历史和现状,确立了公司以客运出租、能源电力、 电子信息等基础产业为公司发展的基本产业目标,公司将通过资产重组和收购兼并 等运作手段,尽快充实和提高公司的经营实力,从而使申华成为产为明晰,发展稳 健的上市公司,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董事会1997年度工作报告(其中赞成37066997股,占99.95%, 反对10288股,占0.03%;弃权7900股,占0.02%)
    二、 审议通过了 1997 年度财务决算和 1998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 其中赞成 37041857股,占99.88%;反对33188股,占0.09%,弃权10140股,占0.03%)
    三、审议通过了1997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其中赞成36959137股,占99.66%;反 对106808股,占0.29%,弃权19240股,占0.05%)
    1997年公司实现税后利润8002.05万元,提取法定和任意公积金1442.2万元(其 中按净利润的10%的提取法定公积金800.2万元,子公司提取法定公积金241.9万元, 按净利润的5%提取任意公积金400.1万元),提取法定公益金1042.1万元(其中按净 利润的10%提取法定公益金800.2万元,子公司提取法定公益金241.9万元), 提请 股东红利基金5517.6万元,子公司提取法定公益金-36.4万元,1997 年度可供股东 分配的利润为5517.6万元,加调整后的上年未分配分配利润-36.4万元,1997 年度 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5481.2万元,根据公司发展需要,在1998年度中期报告公布 以前,不进行1997年度股利分配。
    四、审议通过了监事会1997年度工作报告(其中赞成37051006股,占99.91%; 反对11040股,占0.03%;弃权23139股,占0.06%)
    五、审议通过授权董事会行使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次经审计的净10%的资金、资 产运作及重大合同审批权(其中赞成36875926股,占99.43%,反对185500股,占0 .5%;弃权23759股,占0.07%)(含发行企业短期融资券)
    六、选举丁伟先生为公司董事(其中赞成37045505股,占99.89%;反对 23540 股,占0.05%;弃权16140股,占0.05%)
    七、审议通过了公司章程(其中赞成37035746股,占99.86%;反对33300 股, 占0.09%;弃权16139股,占0.05%)
    八、审议通过了延长1997年度增资配股决议有效期至1998年12月止,原配股决 议其他内容不变(其中赞成36943423股,占99.61%;反对28980股,占0.08%; 弃 权112782股,占0.31%)。
    
上海申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一九九八年五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