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本公司股东大会1996年度会议审议通过的1996年度利润分配及分红送股方 案,现将具体实施事项公告如下:
    一、1996年度利润分配及分红方案
    1996年公司实现税后利润4982.04万元,根据公司章程第二十八条规定的利润分 配办法分配如下:
    提取法定和任意公积金747.31万元,提取法定公益金498.20万元,提取股东红利 基金3736.53万元,加去年未分配利润93.04万元,本年度可供股东分配利润3829. 57 万元,股东大会决定的分配方式为按10:2的比例向股东派送红股,总计派送红股3580. 2万股,每股面值1元,总计分配3580.2万元,尚余249.37万元结转下次分配。
    二、红股派送范围:截止股权登记日交易结束后登记在册的本公司 全体股东。
    三、股权登记日和除权基准日
    股权登记日:1997年7月2日
    除权基准日:1997年7月3日
    四、红股派送办法:
    所送红股由上海证券交易所电脑交易系统自动记入股东帐户。
    五、送股前后股本变动情况
送股前 本次送股 送股后17901万股 3580.2万股 21481.2万股
    
上海申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一九九七年六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