鉴于本公司股票价格已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收盘价格跌幅偏离值累计达到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现公告如下:
    经问询公司董事会、管理层、控股股东,公司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申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07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