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上海市证券管理办公室审核,中国证监会复审通过,本公司股东大会1995年 度会议决定的送股方案及配股方案开始实施,送股公告和配股说明书刊登于6月 29 日本报第10版,现将送配股方案提示公告如下:
    1、在按10:2向全体股东派送红股的同时按10:3配股,配股价3元。
    2、股权登记日:1996年7月12日
    3、除权日:1996年7月15日
    4、配股交款起止日期:1996年7月15日-1996年7月26日
    送股公告和配股说明书详见6月29日本报第10版。
    
上海申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一九九六年七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