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申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于2005年6月13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了第六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会议应到监事4人,实到监事4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决议如下:
    经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实施国晨空调募集资金项目的议案》,并同意将该临时提案递交董事会审核后提请200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具体内容如下:
    公司原定用2000年度配股募集资金36500万元对全资子公司上海五龙汽车零部件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五龙公司”)进行增资,以投资汽车空调、电束线、座椅及仪表板、内饰件、天窗、车桥等六个项目,后经公司2001年6月29日股东大会2001年度临时会议审议批准,本公司改为用配股资金3400万元对五龙公司进行增资,用以投资汽车空调和电束线两个项目,增资额下降33100万元。
    公司实际共向五龙公司增资4000万元,其中3400万元为变更投向的2000年度部分配股募集资金,600万元为公司自有资金,并于2001年10月15日变更了营业执照,增资后,五龙公司的注册资本增至10000万元。
    上述变更投向后的两项目中的汽车空调项目,是由五龙公司与空调国际(上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空调国际”)共同投资设立的上海国晨空调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晨空调”)予以实施。其中,五龙公司出资887.6万元,占国晨空调的40%股权。
    国晨空调在实际运行过程中,由于市场的变化等原因,未能开展正常经营活动,一直处于停滞状态。经合作双方协商,一致决定停止国晨空调经营,解散注销国晨空调。
    本会认为:鉴于上述实际情况,终止实施国晨空调募集资金项目有利于公司回笼资金,盘活公司的存量资产,从而减轻公司运营负担,重新发挥募集资金作用。因此,经审议,本会提议提请200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终止实施国晨空调募集资金项目。
    请贵会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范意见》、《公司章程》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审核以上提案并提交200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同时及时予以公告。
    特此公告。
    
上海申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OO五年六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