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申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1995年度送红股方案业经股东大会1995年年度会议 审议通过,决定按10:2的比例向全体股东送股。
    送股资金来源:1995年红利基金计2479.83万元,实际派送红股2386.8 万元, 尚余93.03万元移作下年度股东红利分配。
    股权登记日:截止1996年7月12 日收市前在上海证券中央登记结算公司登记在 册的本公司股东。
    除权基准日及新送股票的上市交易日:1996年7月15日。
    本次送股全部由上海证券交易所通过计算机网络,根据股东持有的股份,按比 例自动记入股东帐户。
    本公司在送股的同时依据同一基数按10:3的比例向老股东配售新股, 详见同 时刊登于本报的配股说明书。
    
上海申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一九九六年六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