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交易内容:以现金人民币3600万元的价格出售本公司自有的位于上海市黄浦区宁波路1号申华金融大厦二层的部分办公房地产。
    ●本次交易为非关联性交易。
    ●本次交易的资产属于溢价出售,有利于本公司回笼资金,盘活公司资产,又产生一定的收益,没有损害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一、交易概述
    1、本次交易的出售方为上海申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本公司),收购方为上海泓泰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泓泰汽销);交易标的为位于上海市黄浦区宁波路1号申华金融大厦二层的建筑面积为1313.22平方米的办公房地产;交易事项为出售资产;交易价格为人民币3600万元,不构成关联交易。双方于2004年12月30日签署了《上海市房地产买卖合同》。
    2、2004年12月30日,本公司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向上海泓泰汽车销售有限公司出售申华金融大厦部分楼层的议案》。
    二、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介绍
    上海泓泰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的经营范围是:汽车销售(含小轿车),汽车配件,汽车装潢,汽车设备,汽车导航,信息采集、信息加工、信息发布、经济信息服务。法定代表人:陈瑜,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亿元,注册地址:上海市宁波路1号。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此次出售的资产位于上海宁波路1号的申华金融大厦二层,建筑面积为1313.22平方米,截至2004年11月30日,该部分办公房地产的转让成本即帐面价值为人民币1646.57万元,转让价格以上海东方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出具的《关于黄浦区宁波路1号申华金融大厦二层部分房地产估价报告》(截止2004年11月30日该部分办公房地产的市场价值总价为3604.66万元)为依据,双方协商确定为人民币3600万元整,单价约每平方米2.74万元,本次出售可实现转让利润1751.83万元。该出售资产上不存在抵押、质押或者其他第三人权利、不存在涉及该资产的重大争议、诉讼或仲裁事项或者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
    四、交易合同的主要内容及定价情况
    1、交易合同的主要内容:
    (1)、出让方同意将其所拥有的位于上海宁波路1号的申华金融大厦二层的建筑面积为1313.22平方米办公房地产出售给受让方;
    (2)、出售价格为人民币3600万元整;
    (3)、受让方于合同签订当日支付全部房价款计3600万元整;
    (4)、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三日内,委托出让方向房地产交易中心申请办理转让过户手续。该房地产权利转移日期以房地产交易中心受理该房地产转让过户申请之日为准。
    (5)本合同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
    2、定价情况:本次交易为双方协商定价。
    五、出售资产的目的和对本公司的影响
    本公司此次出售资产基于下述目的:有利于本公司回笼资金,盘活公司资产。本次交易完成后,预计将增加收益1751.83万元。
    六、备查文件目录
    1、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上海市房地产买卖合同》;
    3、《关于黄浦区宁波路1号申华金融大厦二层部分房地产估价报告》。
    
上海申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4年12月30日